欢迎光临苏州公积金官网!
无任何前期费用,先服务成功后再收咨询费。
全国咨询热线:13641998958
联系我们
苏州公积金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13641998958
手机:13641998958
邮箱:
地址 :
联系人:
您的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公司新闻
公司新闻

​苏州公积金提取代办流程资料

时间:2024-11-25 10:12:13 点击:38次

苏州公积金提取代办流程资料


在苏州,公积金提取是一项常见的行政服务事项,可以通过代办的方式来进行。本文将详细介绍苏州公积金提取的代办流程及相关材料,以便更好地为需要代办服务的职工提供参考。


#### 一、苏州公积金提取的六种方式


1. **归还住房贷款提取**: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

2. **租房提取**: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3. **购建住房提取**: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购买或自建住房。

4. **销户提取**:职工在离职、退休、出境或下岗等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

5. **患重大疾病提取**:职工在患重大疾病时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医疗费用。

6. **低保特困提取**:属于低保或特困职工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 二、代办所需材料


1. **基本材料**:

   - 申请人及代办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 申请人及代办人的婚姻关系证明(如适用)。

   - 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


2. **根据不同提取方式所需的具体材料**:

   - **归还住房贷款提取**:

     - 银行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原件。

     - 如申请办理还贷委托提取的职工不是借款人,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 **购建住房提取**:

     - 《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预收购房款或购房款)或契税完税证明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有效期一年)。

     - 如购房人不是提取职工本人,提取职工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 **租房提取**:

     - 房屋租赁合同(协议)。

     - 工作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

   - **销户提取**:

     - 无额外特定材料,仅需上述基本材料。

   - **患重大疾病提取**:

     - 医保定点医院或县(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诊断证明原件。

     - 医院开具的治疗费用凭证(有效期一年)原件。

     - 非职工本人患病提取的,须提供与患病者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 **低保特困提取**:

     - 属于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的,直接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申请,提供《苏州市个人社会救助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 属于当地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的,提供《特困职工救助证》原件(在有效期内)。


#### 三、代办流程


1. **准备材料**:

   - 申请人需根据提取方式准备相应的材料,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 代办人需准备授权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件。


2. **单位审核**:

   - 申请人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及相关材料交给单位人力部门审核,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3. **审批手续**:

   - 单位人力部门携带申请人的身份证、相关材料及单位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 经审核无误后,工作人员会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清单。


4. **提取办理**:

   - 代办人持公积金提取清单和《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到指定的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提取手续。

   - 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将实时划转至申请人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 四、注意事项


- 代办流程中的每一步均需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材料不符合条件将无法办理。

- 部分提取方式可能涉及与贷款银行或相关部门的协调,需提前了解具体要求。

- 代办人需确保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避免因虚假材料导致的法律责任。


通过以上介绍,希望能够帮助需要代办公积金提取的职工更好地了解流程及相关要求,顺利完成公积金提取手续。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364199895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公司电话

13641998958

二维码
线
复制成功
微信号: 13641998958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我知道了!
13641998958
微信号: 13641998958 添加微信